

报料热线年,常州市“扫黄打非”战线深入开展“净网”“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严打各类非法有害出版传播活动,累计查办“扫黄打非”案件41起,查缴非法出版物2700余册。为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常州市“扫黄打非”办筛选以下7起典型案例,公布简明案情,曝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警醒广大市民,呼吁共同维护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2025年4月16日,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常州某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货架正在销售《三国演义》等书籍,其经营的名为“宅某某精选生活超市(常州店)”的美团店铺,正在销售书籍。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2025年2月中旬开始通过美团店铺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2026年1月,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出版物204本、没收违法来得到的人民币208.15元、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无证经营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助长盗版、非法出版物流通,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文化安全。该案的办理体现了执法部门慢慢地增加美团、抖音等网络站点平台销售出版物监督管理力度,有利于规范我市网络出版物市场经营秩序。同时,执法机关在处罚时最大限度地考虑当事人存在的从轻情节,体现了“执法就是服务,服务就是执法”的执法新理念。
2025年7月,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淘宝某网店进行远程勘验时发现,该店铺售卖图书中疑似有进口图书。经查,当事人在淘宝店开设店铺,证照齐全,上架销售国内外书籍,其中售卖的进口书籍未从规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并从中获利。2025年9月,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出版物30本、没收违法来得到的54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6月,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时发现,代某某在QQ群内发布一款手游,游戏玩法、人物角色均与某网络有限公司经营的在线游戏相似。2025年9月,经执法人员异地取证,在当地文化执法部门的协助下查明,代某某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搭建私服,并通过游戏内充值获取非法收入。2025年11月,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代某某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1388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本案是一起利用网络技术擅自搭建游戏私服、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传播游戏作品的典型网络版权侵权案件。案件查办充足表现了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积极应对新型网络侵犯权利的行为的能力。有效打击了私服类侵权活动,维护了在线游戏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对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推动在线游戏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025年7月,根据群众举报,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常州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殷某从前公司离职时,私下拷贝工业软件源代码,并用于常州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中。2025年12月,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常州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已烧录侵权软件的电路板2块、侵权复制品制作工具1个、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本案精准聚焦工业产品内嵌软件源代码著作权保护,通过专业化执法办案,有效遏制相关侵犯权利的行为,深化工业公司核心技术版权维权实践,为产业创新发展筑牢法治屏障,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同时,执法部门主动搭建沟通平台,推动双方达成民事和解,既高效化解纠纷、节约司法资源,也探索形成了知识产权领域民事调解规范化路径,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有益借鉴。
2025年10月,常州市金坛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某印刷厂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出示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主体名称以及地址与《营业执照》上的不相符。经查,该印刷厂在变更名称与经营场所后,规范意识不强,未主动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备案,仍一直沿用旧的《印刷经营许可证》。2025年11月,常州市金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对该印刷厂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5年6月,根据举报线索,常州市金坛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某职业技术培养和训练机构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其仓库中的培训教材中部分书籍装订粗糙、印刷模糊疑似盗版。2025年9月,涉案教材经出版社核验确实属于盗版图书。经查,当事人为付费参训学员提供职业技术培养和训练及课程教材,其中使用的教材书籍存在盗版,当事人的行为扰乱了经济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属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2025年9月,常州市金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出版物152本、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10月16日,溧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某饰品店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其货架上出售漫画、小说等出版物,现场清点共58册。执法人员对该店资质进行全方位检查,当事人没办法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查,该店负责人为提高业绩,从上游经销商处少量进购一批出版物上架销售,但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截至现场查处时,还未发生销售记录。2025年11月,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出版物58册,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出版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时,须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本案中,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扰乱了出版物市场的正常准入秩序,也会因缺乏监管导致不合格出版物流入市场。该案的办理,既对同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也警示各类跨界经营商家需严守行业法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